玉溪大地工程招标署理有限责任公司受玉溪兴洁垃圾处理有限公司的托付,就以下设备做国内揭露对外招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收购法》、《政府收购货品和服务招标招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令、法规的规则,依照揭露、公平、公平的准则,竭诚欢迎具有相关资质、具有履约才能的供货商前来参与招标。
4.1.4具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杰出记载,参与此项收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严重违法记载。
4.2.3具有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和能承受压力的容器产品出产许可证(署理商需供给出产厂商的能承受压力的容器产品出产许可证);
元(需求邮递另加特快专递 50块钱,招标署理公司收到汇款当日寄送),售后不退。一起应按规则交纳招标保证金
于2010年12月28日前按以下账户经过转账或电汇方法交纳,并向玉溪大地工程招标署理有限责任公司出示进账单或电汇单。
5.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出示按4.2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并持法定代表人授权托付书或法定代表人资历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一起供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招标时刻:2010年12月29日 (星期三)上午8:30时-9:00时(北京时刻),过期均不承受任何供货商的招标文件。
到时请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托付署理人(带着身份证原件)到会开标典礼。